正规的网上配资开户 万家养老2035三年(FOF)A,万家养老2035三年(FOF)Y: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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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0 22:15    点击次数:165

正规的网上配资开户 万家养老2035三年(FOF)A,万家养老2035三年(FOF)Y: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六月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适合预计退休日期为2030年-2039年的投资者 购买。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年龄、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进行投资。    “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 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 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 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 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 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基金的 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 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 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因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由此可能面临被 投资基金的业绩风险、运作风险、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和相关政策风险、投资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QDII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属于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2035年12月31日为本基金的目 标日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目标日期止,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将 随时间逐步降低。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目标日期(即 203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该日),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或申购确认日起三年内不得赎回,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目标日期(即 型基金中基金(FOF)”,并不再设定最短持有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转型后基 金合同的约定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目标日期(即 203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该日),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 策略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根据设计的下滑曲线确定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但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结合经济状况与市场环境对权益类资产的配 置比例进行调整,本基金的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出现差异, 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在定期报告中说明,请投资者予以特别关注。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 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不少于 3 年。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 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 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 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 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 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 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 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 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 额净值跌破 1.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 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目       录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                          (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 指引》”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养老目标基金 指引》”)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 称“《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 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二部分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基金(FOF) 近,本基金将逐步调整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以适应投资者不同时期的风险收 益偏好。          《基金合同》:指《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员会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者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不得超过 3 个月 工作日      《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金的行为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交易的债券等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件 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 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三年对日的前一日之间的区间。 若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 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 基金管理人员工中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 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 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 低于 3 年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 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A 类份额” 权不收取申购费用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Y 类份额”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 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国 证监会系统工作,2014 年 10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处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董事曾祥龙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山东龙信投资有限 公司财务负责人、山东鲁华能源集团外派财务总监、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总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董事张钊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泛亚国际投资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投资专员,iGlobal Consultancy Pte. Ltd.(新加坡)高级顾问、总 裁助理,深圳富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投资者关系部经理,深圳富坤康健 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山东海洋明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 裁,山东蓝色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济南)副总经理,山东高速北 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 展部部长等职,现任山东省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运作保障部,2005 年 3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 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9 年 6 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独立董事范洪义先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在山东潍坊盐化集团、山 东海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任职,在山东求是律师事务所、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 山东普瑞德律师事务所、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上海杰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 师、合伙人等职。现任上海尚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林彦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副处长、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监事会主席马文波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在中国电子进 出口山东公司、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 财务会计工作,在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监事李滨先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先后任英国三和集团量化分析师、劳 埃德银行集团量化分析师、Zan Partners 对冲基金量化分析师、巴克莱资本信用 风险分析师、德意志银行信用风险分析师、瑞士信贷市场风险分析师、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等 职。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监事尹超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07 年 7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监。    监事姜楠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 件有限公司。2013 年 3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副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 苏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 年 10 月进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 年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 年 4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总部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数字化运营及拓展部总监等职,2016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业务管理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万家财富基金销 售(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 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小 企业与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 年 6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莫海波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 部分析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等职务。2015 年 3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研究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副总经理:乔亮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美国巴克莱国际投资管 理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加拿大退休基金国际投资管理公司量化投资部基金经 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化投资部投资经理,通联数据股份公司联合创始 人、首席投资官,上海寻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巨杉(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投资总监等职。2019 年 7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助理、量化投资部总监(兼),2023 年 11 月起任公司 副总经理。   王宝娟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2021 年 9 月入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组合投资部基金经理。曾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交易员、 资产管理总部研究员,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多策略投资部投资经理助 理、投资经理等职。现任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 基金经理、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历任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任峥、徐朝贞、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黄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任峥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研究副总监。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委 员:苏谋东、周潜玮、郅元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债券投资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郅元先生,现金管理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财产;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义务;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基金收益;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资料 15 年以上;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现和分配; 通知基金托管人;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法律行为;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 贯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 能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 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 与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 负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 最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 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 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 风险控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 系,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 递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 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 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 控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 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 能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4)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 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1)环境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 计 报 告 。 自 2010 年 起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连 续 通 过 托 管 业 务 国 际 内 控 标 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 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 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 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称号;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 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 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授 予的“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 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21 年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设立的“银行 间本币市场优秀托管行”奖;2022 年在权威杂志《财资》年度评选中首次荣获 “中国最佳保险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风险合规部/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 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系统与信息管理部、营运管理部、营运一部、营 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83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截止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82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中国农业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 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 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中国农业银行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 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 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 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 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 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网 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二)A 类份额非直销销售机构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1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gs.com    (1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1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ciccwmweb/    (1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15)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1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1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24)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19)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c/jnrcb/    (25)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服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26)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 www.taixincf.com    (27)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700    网址:www.zocaifu.com    (2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30)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https://www.tl50.com/    (3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3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3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4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4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4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4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转 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4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45)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4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4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9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4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5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996699    网址:www.snjijin.com    (55)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zzfund.com    (56)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5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5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9)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weonefunds.com    (6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6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6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64)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6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6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6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2943666    网址:www.cmschina.com    (7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7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7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7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7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cjsc.com.cn    (7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7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mszq.com    (7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7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8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8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8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8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8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8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三)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见相关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尹超    电话:(021)38909670    传真:(021)3890968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 规 及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规 定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证 监 许 可 [2019]2536号文注册。基金自2020年5月25日开始募集,认购截止日为2020年6月 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1 1,36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 计算,有效认购款项连同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合计 折算为89,738,769.82份基金份额。    一、基金名称: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    二、基金的类别: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最 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 三年内不得赎回,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投资者的每笔认购/申购申请确认的基金份额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 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三年后的对日(含 该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 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基金的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 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相关 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8 月 20 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开始办理时间请见相关公告。    目标日期(即 2035 年 12 月 31 日)的次日之前,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后的每个开放日可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届时相关公告中载明。    目标日期(即 2035 年 12 月 31 日)的次日(即 2036 年 1 月 1 日)起, 本基金转型为“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届时开放日及开放时 间的规定详见基金合同“到达目标日期后基金的转型”章节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 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的对日(含该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规则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对于尚未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出的 赎回或者转换申请不成立。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 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 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 T +10 日 (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 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 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3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 投资者。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立或无效,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 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 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投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自 2022 年 3 月 23 日起,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 易、APP)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 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业务时,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不做调整。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 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 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净 申购比例上限,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明。    (5)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 不足 1.0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 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 T 日持有的所投资基金披露净 值当日计算,最晚不迟于 T+3 日公告。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 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 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 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 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 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 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 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以及可以投资基 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 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 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 购费率如下: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12%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1.20%                 1.20%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每笔1,000.00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FOF)”,申购费率自基金转型日当日起适用以下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 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08%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0.80%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每笔1,000.00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针对 A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0 日、少于 9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90 日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180 日但少 于 365 日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等于或长于 365 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            Y≥365 日           0    针对 Y 类基金份额,在基金转型日之前,因为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 持有期限为三年,所以本基金 Y 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在满足《暂行规定》可 以依法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条件以及继承事项的情况下,投资人可提前赎回,前述 业务的办理不受“最短持有期限”限制。若提前赎回的具体费率按届时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本基金将自 2036 年 1 月 1 日起转为“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转型后 Y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详见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 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Y 类基金份额,各类 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涉及金额、份 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1)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 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 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申购费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 5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 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1.20%,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 则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00/(1+1.20%)=49,407.11 元    申购费用=50,000.00-49,407.11=592.89 元    申购份额=49,407.11/1.0500=47,054.39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5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金份额。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持有期为三年, 则适用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其可 得净赎回金额为: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10,000.00×1.1480=11480.00 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80.00 元。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 T 日该类基金份额 数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均保留 在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 T 日持有的所投资基金披露净值当日计 算,最晚不迟于 T+3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八、申购、赎回的登记 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4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 基金份额。 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就本基金或某一类基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金份额的申购申请: 值。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 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 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 购金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第 1、2、3、5、6、9、10、11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 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发生上述情形(除上述第 4 项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 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 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缓支 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可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3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 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所有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具体见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十三、基金转换    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得互相转换,未来如开通转换详见届时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Y 类基金份额继承等事项的,应当通过份 额赎回方式办理,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前述业务的办理不受“最 短持有期限”限制。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质押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办 理基金份额质押业务,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八、基金份额转让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 则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 转让的申请。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发布公告。      十九、基金份额折算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二十一、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 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或者安排本基金的一类或多类基金份 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或者办理基金份额的转让、过户、质押 等业务,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提前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借鉴生命周期理论,在投资管理过程中遵循各个阶段既定的风险收益 特征,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在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稳定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 额(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 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 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 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对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 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60%。本 基金对商品基金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0%;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根据万家目标日期策略基金下滑曲线模型,随着目标日期时间的临近,权益 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金 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或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资 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的混合型基金)等品种)投资比例逐渐下降。本基金的 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遵从下表所示,如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超过上限,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时间段                  权益类资产合计比例(%)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4%-59%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属于养老目标日期策略基金,基于生命周期和人力资本理论,采用 Ibbotson 现代投资组合模型,以投资者的预计退休年份作为目标日期,力求结合 投资者年龄,提供最优投资组合。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本基金的投资风格逐步 转变为稳健,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逐步下降。本基金配置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比例的下滑路线反映不同时间点为投资者配置不同类型资产的比例,目的是平衡 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也会基于市场宏观、中观和微观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投资组合 进行调整,当更看好未来权益类资产时,会适当增加其权重至相应的上限;反之 则会降低其权重至相应的下限。    首先,基金管理人将全部基金品种分为指数跟踪类和主动管理类两种类型, 并针对两种类型的基金使用不同的筛选流程。    (1)指数跟踪类基金筛选策略    本基金所界定的指数跟踪类基金包括跟踪某一股票指数的股票型指数基金、 跟踪某一债券指数的债券型指数基金、跟踪某一商品价格或价格指数的商品指数 基金等。同时包括被动指数型基金以及指数增强型基金。    对于指数跟踪类子基金,本基金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超额收益(针对指数 增强基金)、基金规模、流动性(针对场内基金)、费率水平等指标进行筛选。    (2)主动管理类基金筛选策略    本基金所界定的主动管理类基金是指除前述所界定的指数跟踪类基金以外 的全部基金。本基金主动管理类子基金的筛选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 法,具体如下: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对于主动管理类子基金,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历史业绩、同类排名、最大回撤、 基金规模、基金公司规模、基金经理年限、基金费率等指标。    针对定量筛选出的基金,基金管理人还会进行定性调研。在定性调研中,本 基金会对基金公司、投研团队、基金经理等进行分类打分。    A)对基金公司,本基金主要关注其非货规模、团队稳定性、沟通效率等指 标。    B)对投研团队,本基金主要关注其考核标准、人员结构、投研一体化程度 等情况。    C)对基金经理,本基金主要关注其投资框架与逻辑、风格偏好,主动管理 能力等因素。    接着,本基金将综合定量与定性评估结果,对基金给予评分,并根据不同的 评分结果将基金划入不同的基金池。    本基金的基金池分为优选基金池和核心基金池,其中核心基金池从属于优选 基金池。核心基金池是指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充分调研后评分较高者,值得持 续跟踪和投资的基金名录,同时核心池内标的可投资比重较优选池为高。    此外,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子基金定量、定性筛选指标进行调 整,以更好的符合市场发展需要。基金管理人也会定期对优选池及核心池中基金 持续跟踪并对业绩进行定期分析。    基金管理人将定期以及不定期(突发极端风险)审视更新组合。同时,针对 组合内随基金产品净值波动而造成的单一基金产品权重过高或过低的情况,设定 合理阈值进行动态再平衡。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组合、主策略以及策略下的子基金设置风险控制措施。一 旦触发风险控制指标,将对相应资产进行替换。    本基金的股票选择以价值投资理念和方法审慎选择投资标的。通过对可以表 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状况的系列财务指标的研究,按照本基金投资范围的界 定、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要求以及股票投资限制,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标的。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 资策略执行,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 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债券投资采用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管理、期限结构配置、 个券信用风险管理等策略,通过持有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及其他固定 收益类证券,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流动性较高的债券组合,在获取较 高的利息收入的同时兼顾资本利得。    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债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对那些有着较好盈利 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转债进行重点投资。同时依据科学、完善的可转债 评价体系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个券进行投资,并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 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债投资组合。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 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 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 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 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不 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对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 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对货币市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场基金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本基金对商品基金的投资比例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的 10%;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本基金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且不得 持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ETF 联接基金除外)持有一只 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 披露的规模为准;    (6)本基金不得持有分级基金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中国 证监会认可或批准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外;    (7)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除指数基金、ETF 和商品基金以外,被投资基 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2 年,最近 2 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2 亿元; 本基金投资于指数基金、ETF 和商品基金的,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被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最近 2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除已上市交易的基金产品外,本基金投资于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 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其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 所投资的基金份额),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7)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 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8)本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所投资基金暂停或延期办理赎回 申请、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 合(4)、     (5)项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除上述(3)、                                      (4)、 (5)、(15)、(20)、(21)情形之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投资其他基金中基金;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的条件和要求,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 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 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 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该变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业绩比较基准    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本基金整体趋势上权益类资产的比例逐步降低。因此,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也相应进行调整以合理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不同时间段的业绩比较基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时间段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9%+中债新综合总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财富指数收益率*41%+1 年期央行定存基                                   准利率*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2%+中债新综合总                          财富指数收益率*48%+1 年期央行定存基                                  准利率*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9%+中债新综合总                          财富指数收益率*51%+1 年期央行定存基                                   准利率*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7%+中债新综合总                          财富指数收益率*53%+1 年期央行定存基                                   准利率*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5%+中债新综合总                          财富指数收益率*55%+1 年期央行定存基                                   准利率*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4%+中债新综合总                               准利率*10%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 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标 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跟踪标的,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 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按照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并及时公 告。    若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2035 年 12 月 31 日为本基金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的目标日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目标日期止,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 平将随时间逐步降低。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 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九、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其中:股票                    136,425.00              0.06         其中:债券                  6,767,385.95              3.18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36,425.00                  0.07    C   制造业                            -                     -        电力、热力、燃气及    D                                  -                     -        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G                                  -                     -        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I                                  -                     -        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M                                  -                     -        务业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N                                 -                -          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      O                                 -                -          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6,425.00                    0.07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明细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元)       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其中:政策性金融          债          可转债(可交换          债) 细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元)       比例(%)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养老目标 2035A                            净值收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收益 阶段                         益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2023 年 6 月 30 日 自基金成立日至 自基金成立日至                                养老目标 2035Y                            净值收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收益 阶段                         益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2023 年 6 月 30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 2022 年 12     -0.27%   0.48%   1.27%    0.49%     -1.54% -0.01% 月 31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 2023 年 6 月 30 2.11% 0.41% 2.16% 0.42% -0.05% -0.01% 日       注:养老目标 2035 Y 上述“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实际为“自基金份额   类别首次确认起至今”,下同。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效后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要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有 Y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册。。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一部分 到达目标日期后基金的转型    一、到达目标日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到达目标日期 2035 年 12 月 31 日次日(即 2036 年 1 月 1 日),在不违反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自 2036 年 1 月 1 日起转为每 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不再进行三年持有期要求。基金的投资、申赎、费率等也将做 相应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 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的公告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转为变更后的“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份额(无需支 付基金转换费用)。    由上述情形导致本基金运作方式转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到达目标日期后基金的申购赎回    到达目标日期后,本基金不再设定最短持有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转型后基 金合同的约定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对于在目标日期之前持有基金份额且持有期限不满三年的投资者(一年按 有期限制。上述变更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转型后基金投资相关安排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力争通过主动管理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 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 额(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 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 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 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 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对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 合型基金(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 金资产的 50%或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的混合型基 金)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19%-44%。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以定量数据分析及定性调研结合的方式对子基金进行优选,并在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超越基准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为重点,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 中相关政策与法规的变化、证券市场环境、金融市场利率变化、经济运行周期、 投资者情绪以及证券市场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状况等,判断宏观经济发展 趋势、政策导向和证券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一步确定资产配置比例。    (2)基金筛选策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筛选策略主要为对子基金进行基金分类和基金筛选两 个层面:    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筛选和定性调研交叉验证获得基金池,并在确定资产内 部配置策略后快速选出符合要求的基金。其中子基金的定量筛选标准包括目标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风格能力标签;子基金的定性调研内容对基金经理的投资理 念、投资流程、投资团队、投资风格、考察策略与基金实际业绩表现的匹配程度 等进行综合打分,并将综合得分靠前的基金列入可投资基金池。基金管理人基于 市场宏观、中观和微观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当更看好未来权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益类资产时,会适当增加其权重至相应的上限,反之则会降低其权重至相应的下 限。    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子基金定量、定性筛选指标进行调整,以 更好的符合市场发展需要。 组合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的基金池分为优选基金池和核心基金池二层,其中核心基金池从属于 优选基金池。核心基金池是指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充分调研后认为值得特别跟 踪研究和投资的基金名录。基金管理人将对优选基金池及核心基金池中基金进行 持续跟踪研究和对基金业绩进行定期跟踪分析,当重点跟踪基金出现净值或收益 率异常波动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将与子基金管理人及时沟通,并对该情况做分析 研究。    (3)基金调整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定期以及不定期(突发极端风险)审视更新组合。同时,针对 组合内随基金产品净值波动而造成的单一基金产品权重过高或过低的情况,设定 合理阈值进行动态再平衡。    (4)风险控制策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组合、主策略以及策略下的子基金设置风险控制措施。一 旦触发风险控制指标,将对相应资产进行替换。    (5)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选择以价值投资理念和方法审慎选择投资标的。通过对可以表 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状况的系列财务指标的研究,按照本基金投资范围的界 定、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要求以及股票投资限制,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上 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标的。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 资策略执行,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 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6)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采用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管理、期限结构配置、 个券信用风险管理等策略,通过持有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及其他固定 收益类证券,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流动性较高的债券组合,在获取较 高的利息收入的同时兼顾资本利得。    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债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对那些有着较好盈利 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转债进行重点投资。同时依据科学、完善的可转债 评价体系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个券进行投资,并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 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债投资组合。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 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 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 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 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中公告。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于本基金资产的 80%; 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或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 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的混合型基金)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 露的规模为准; 监会认可或批准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外; 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1 亿元; 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投资的基金份额)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金资产净值的 10%;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 到期后不得展期; 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请、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 合 4)、5)项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除上述 3)、4)、5)、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及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转型为“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日 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 易的条件和要求,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 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 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 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该变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4%+中债新综合总财富指数收益率*56%+1 年期央行 定存基准利率*10%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 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标 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跟踪标的,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 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    若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 型基金中基金。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四、到达目标日期前基金的公告    在到达目标日期前,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提示性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有价证券、银 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 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 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 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 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 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 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 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应对 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估值方法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1)非上市基金的估值 值。 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2)上市基金的估值 净值估值。 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值,则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 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 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3)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 易等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 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变化以及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 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 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交易的债券(可转换债券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估值全价减去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税后)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 值。    (4)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 票等,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 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 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值。 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逐日确认利息收入。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 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对外 公布。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 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估值错误。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登记机 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业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停公告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情形;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进行复核。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 T 日持有的所投资基金披露净值当 日计算,最晚不迟于 T+3 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十、特殊情况的处理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 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 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 金 Y 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据相关 规定进行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或相关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该类基金 份额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取 0)的 0.80%年费率计提。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 Y 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40%年费率 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所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E 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 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托管费按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该类基金 份额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取 0)的 0.1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托管费按前一日 Y 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 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075%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所持有 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E 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 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 除外), 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 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财产的损失;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目。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披露;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和程序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聘请于侧袋机 制启用日发表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侧袋机制启用日基金持有的特定资产情 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情况为基础,确认侧袋账户持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按 照启用侧袋机制后的主袋账户份额办理;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仅办理主袋账户 份额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向投资者进行充分披露。 换;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政策办理主袋账户份额 的赎回,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确定申购政策。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招募说 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申购、赎回规定适用于主袋账户份额。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投资    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 为基准。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 资组合的调整,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 作。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的费用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资产不收取管理费。如法律法规对于侧袋账户 资产托管费的收取另有规定的,以法律法规最新要求为准。因启用侧袋机制产生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的咨询、审计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将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从侧袋账户资产中列支,但应待特 定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的收益分配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在主袋账户份额满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主袋账户份额进行收益分配。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六、侧袋机制的信息披露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 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规定的基金净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频率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暂停披 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特定资 产处置进展情况,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应同时注明 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    七、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 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 款项。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八、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 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或将来法 律法规或监管规则针对侧袋机制的内容有进一步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 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 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 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 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二)《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将说明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持有的基金份额、承诺持有的期限等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情况。    (三)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中分别披露发起资金提供方 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相关 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务所;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制人变更; 负责人发生变动;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三十;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生变更; 申请; 时;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 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基金参与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表决意见。    基金管理人在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设立专门章节披露所 持有基金以下相关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 费、托管费等,招募说明书中应当列明计算方法并举例说明; 合并、终止基金合同以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    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基金在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情 况,并说明是否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存在差异。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十三)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的份额净值的变动而 产生波动,持有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将主要面临以下风险,其中部分或全部风险因素可能对基金份额净 值、收益率、和/或实现投资目标的能力造成影响。   一、市场风险    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 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 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 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 技术更新、财务状况、新产品研究开发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 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 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上市公司还可能出现难以预见的变化。虽然基金可以 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避免。    基金投资的目的是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 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 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市场利率下降将影响固定收益类证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资收益率,这与利率上 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互为消长。   二、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违约、拒绝支 付到期本息等情况,从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三、管理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 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 同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有 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也会对 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四、流动性风险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招募说明书“基金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以减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巨额赎回申请被延期办 理、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基金估值被暂停、基金采用摆 动定价等风险。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 性风险匹配。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可投资的资产包括基金份额、股票、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等,一般情况下,这些资产市场流动性较好。    但本基金投资于上述资产时,仍存在以下流动性风险:一是基金管理人建仓 而进行组合调整时,可能由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相对不足而无法按预期的价格 将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买进或卖出;二是为应付投资者的赎回,基金被迫以不 适当的价格卖出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两者均可能使基金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如出现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 额赎回,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3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具体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上述情形时,投资者面临无法全部赎回或无法及时获得赎回资金的风 险。在本基金暂停或延期办理投资者赎回申请的情况下,投资者未能赎回的基金 份额还将面临净值波动的风险。 资者的潜在影响    除巨额赎回情形外,本基金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 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摆动定价以及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工具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的相关规定。 若本基金暂停赎回申请,投资者在暂停赎回期间将无法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若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支付时间将后延,可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 带来不利影响。    短期赎回费适用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费率不低于1.5%。短期赎 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短期赎回费的收取将使得投资者在持续持有期限少 于7日时会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资产的估值”之 “暂停估 值的情形”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暂停基金估值,一方面投资者将无法知晓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另一方面基金将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将导致投资者无法 申购或赎回本基金。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资产的估值”之 “估 值方法”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采取摆动定价机制,投资者申购基金获得的申购 份额及赎回基金获得的赎回金额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 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拥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 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 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以 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不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 诺,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 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 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五、操作和技术风险    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 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风险,如越权交易、内幕交易、交 易错误和欺诈等。    此外,在开放式基金的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 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等。   六、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七、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 具有如下特有风险:    “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 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 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 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 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 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 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由于此策略的特殊性,可能产 生特殊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首先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来源 于以下方面:一是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 基金,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但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 跌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二是由于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公 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 带来风险。其次,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在于:一是本基金随着 目标期限的接近而相应调整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以逐步降低组合的整体风险, 配合投资人实现到期目标的投资策略可能使基金表现在特定时期落后于市场或 其他基金。二是下滑曲线调整风险。因基金管理人根据万家目标日期型基金下滑 曲线模型计算本基金下滑曲线,当经济情况、技术升级、人口结构等情况发生较 大变化时,相关的输入参数会发生改变,基金管理人会根据以上影响因素的变化 相应调整下滑曲线。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的最短持有期限是三年。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三年内不得赎回,但基金合同另有约 定的除外,因而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 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 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 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由此可能面临如下 风险:    (1)被投资基金的业绩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因此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建立在被投资基金本身投资目标实现的基 础上。如果由于被投资基金未能实现投资目标,则本基金存在达不成投资目标的 风险。    (2)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 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长, 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    本基金持有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估值须待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基 金净值披露后方可进行,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净值披露时间较一般证券投资基金 为晚。    (3)双重收费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全市场基金,投资于非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存在本基金与被投资基金各类基金费用的双重收取情 况,相较于其他基金产品存在额外增加投资者投资成本的风险。    (4)投资QDII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QDII基金,主要存在如下 风险:①QDII基金主要投资境外市场,因此本基金投资QDII基金时,将间接承 担境外市场波动以及汇率波动的风险;②按照目前的业务规则,QDII基金的赎回 款项将在T+10内进行支付(T为赎回申请日),晚于普通境内基金的支付时间。 因此,可能存在QDII基金赎回款到帐时间较晚,本基金无法及时支付投资者赎回 款项的风险;③由于投资QDII基金,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将于T+2日(T日为开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放日)对T日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T+3日对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于T+4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这将导致投资者承担更长时间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    (5)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ETF、LOF、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 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 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    (6)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    具体包括基金投资风格漂移风险、基金经理变更风险、基金实际运作风险以 及基金产品设计开发创新风险等。此外,封闭式基金到期转开放、基金清算、基 金合并等事件也会带来风险。虽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从基金风格、投资能力、管 理团队、实际运作情况等多方面精选基金投资品种,但无法完全规避基金运作风 险。    (7)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    基金的投资业绩会受到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状况的影响。如基金管理人面临的 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变化均会导致基 金投资业绩的波动。虽然本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 能完全规避。特别地,在本基金投资策略的实施过程中,可将基金资产部分或全 部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在这种情况下,本基金将无法通过投资 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性风险。    (8)被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其他基金,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被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操作、基金运作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 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相关风险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 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在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无 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 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 法律风险等。    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 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 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 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托协议,成为存托协议的当事人。存托协议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商议等方 式进行修改,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 东身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人享有并行 使分红、投票等权利。 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基金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 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形,基金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础证券,基金持有的存托凭证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风险。    (2)与创新企业发行相关的风险    创新企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账面值,或者高 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公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或者二级市场 交易价格。    (3)与境外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在境外上市的,还需要遵守境外上 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境内 股东和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的权益还可能受境外法律变化影响。 公司大部分或者绝大部分的表决权由境外股东等持有,境内投资者可能无法实际 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 但境内投资者无法直接作为红筹公司境外注册地或者境外上市地的投资者,依据 当地法律制度提起证券诉讼。    (4)与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 存托凭证可能出现在一个市场正常交易而在另一个市场实施停牌等现象。 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制差异、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出现较大波动, 可能对境内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市交易,或者公司实施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等行 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 格波动。 的相同类别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基金持有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暂不允许转换 为境外基础证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决策过程决定了本基金具有其他投资风险。例如,本基 金还投资于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等品种,相应的市场波动也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较 高的风险。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八、其他风险 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 元的;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金托管人承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 元,且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 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在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 则的前提下,以基金管理人名义直接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所产生 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本基金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关投 票权利,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所持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无需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7)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决定和调 整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 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若将来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以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暂不设日常机构。    本基金持有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在遵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见后可直接 参加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关投票权利,无需事先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 参与本基金所持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关投票权利。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代 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所持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无需事先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投 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所持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一)召开事由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的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转让、质押、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7)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新增、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调 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金管理人召集;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的有关证明文件、受托出席会议者出示的委托人 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 出示的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 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 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基金合同》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 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 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 元的;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 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 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 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 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1)本基金转型为“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 额(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 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 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 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对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60%。本 基金对商品基金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0%;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根据万家目标日期策略基金下滑曲线模型,随着目标日期时间的临近,权 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 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或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 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的混合型基金)等品种)投资比例逐渐下降。本基金 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遵从下表所示,如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超过上限,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时间段                权益类资产合计比例(%)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4%-59%    (2)本基金转型为“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 额(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 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 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 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 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对股票、股票型基金和 混合型基金(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于 基金资产的 50%或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的混合型 基金)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19%-44%。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转型为“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前: 于本基金资产的 80%; 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对货币市 场基金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本基金对商品基金的投资比例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的 10%;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联接基金除外)持有一只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 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模为准; 监会认可或批准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外; 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2 年,最近 2 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2 亿元; 本基金投资于指数基金、ETF 和商品基金的,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被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最近 2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 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 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所投资基金暂停或延期办理赎回 申请、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 符合 4)、5)项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除上述 3)、4)、5)、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及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本基金转型为“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后: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于本基金资产的 80%; 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或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 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的混合型基金)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 的 19%-44%;本基金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 露的规模为准; 监会认可或批准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外; 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1 亿元; 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所投资的基金份额),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 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所投资基金暂停或延期办理赎回 申请、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 符合 4)、5)项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除上述 3)、4)、5)、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及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转型为“万家稳健如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日 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 第十五条第(十一)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 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 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 金托管人应及时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督 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 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 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 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 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 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 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 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 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但不承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如基金托管 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 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 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理人投资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建立投资制度、审慎选择存款银行,做好风险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 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 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 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 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控制预案等规章制度。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流动 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风险控制制度中明确具体比 例,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上述 规章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上述规章制度以及董事会批准上 述规章制度的决议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管人提供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 有):    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监管机构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与 承销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复印件、缴款通知书、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 整。 场出现剧烈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具体投资行为可能对基金财产造成较大风险, 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对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和整改,并 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基金托管人经事先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执行其 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证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 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或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责任与损失,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 送了虚假的数据,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职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后果。除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据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履行职责外,因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产生的损失,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协议履行监督职责后不承担上述损 失。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 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 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 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 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 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 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合理解释或举证;对基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 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一)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 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 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组合限制等约定仅适用 于主袋账户。    侧袋机制的具体规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 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 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 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与独立。 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 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 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 托管资金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机构需在验资报告中对发起资金提供 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定办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 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 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进行。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 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 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 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账户开立后,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证券账户开通 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并管理;若无相关规定,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 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 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 负责妥善保管,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 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托管 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 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各类基金资产净值分别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 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 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基金合 同》约定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1)非上市基金的估值   a)本基金投资的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   b)本基金投资的境内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 间(含节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2)上市基金的估值   a)本基金投资的 ETF 基金,按所投资 ETF 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b)本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 净值估值。   c)本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 日的收盘价估值。   d)本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 则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 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 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3)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易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等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a)以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若所投资基金与本基金估值频率一 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b)以所投资基金的收盘价估值的,若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c)如果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间发生分红除权、折算或拆分,基 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例、 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以及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 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交易的债券(可转换债券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估值全价减去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税后)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4)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 等,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 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 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 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 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值。 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日确认利息收入。 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 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 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到或超过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 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 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 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①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会计责任方的建 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 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 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 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 人承担 50%,基金托管人承担 50%。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 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复核程序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证券经纪机构或登记结算公司 等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 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 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业 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 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本基金所投资的大部分基金发生暂停估值、暂停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或暂 停公告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 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 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 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 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 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 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除重大变更事项之外,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季度报 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中期报告在会 计年度半年终了后两个月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 个月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 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其中对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应在 3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应在收到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 收到后 30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 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45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 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 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 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 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 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 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管理人应每季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 编制结果。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权益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登记机构编制,由基金管理人审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 保管。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个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绝提供。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 6 月 30 日 和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 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 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限为 15 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规 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 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从其解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权;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 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 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编制清算报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 公告基金清算报告;    (9)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非直销销售机构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登记机构保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投 资记录。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应根据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不包含通过电子直销系 统交易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开户及交易确认单。    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应根据在其网点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开户及 交易确认单。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历史交易记录。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对账单寄送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对账单包括月度对账单、季度对账单与年度对账单,向 订制客户寄送。基金管理人已全面开通了电子账单服务,主要有电子邮件账单(季 度)和短信账单(月度)两类,均向订制客户免费发送。    四、信息订制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客户服务中心提交 信息订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定期发送所订制的信息。可 订制的内容如下: 净值、生日祝福等。   五、资讯服务    投资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可通过自动语音或人工座席获得基金信息咨询、账 户信息查询、定制资讯、建议投诉等全面的服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95538 转 6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客户服务传真:021-38909778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www.wjasset.com    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信箱:callcenter@wjasset.com    投资者也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在“客户服务”—“服务中心”—“留言 咨询”栏目中,直接提出有关本基金的问题和建议。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网站为投资者提供了账户查询、基金信息查询、投诉建议等服务 栏目,力争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六、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介进行公开披露。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2023 年第 1 号)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报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万家基金        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22 年年度报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购、定投业务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报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转换、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关于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       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关于新增中国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定投及参与其费率优惠业务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报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更新)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更新)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投资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2023 年第 2 号)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品资料概要(更新)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品资料概要(更新)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23 年中期报告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 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对 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 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01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合同》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 管协议》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 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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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01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六月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01重要提示本基金经2019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