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无人机第一股”纵横股份被竞争对手举报有违法行为 公司:举报内容不属实 行政处罚已撤销
发布日期:2024-05-25 21:18 点击次数:66科创板“工业无人机第一股”纵横股份(688070.SH,股价38.22元,市值33.47亿元)被竞争对手指责存在伪造质量检测报告、逃避行政处罚等行为。
5月7日,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度科技)在官微发布相应《声明》,内文还附有喀什地区财政局出具的处罚文件。远度科技表示要对纵横股份上述违法行为坚持追究并公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纵横股份方面求证,纵横股份有关人士表示:远度科技声明属于恶意诋毁、编造不实信息,公司已对所有不实信息依法取证,并将依法依规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长任斌、董秘李小燕通过微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当时被处罚是外部原因导致沟通交流不畅,存在回复不及时的问题。纵横股份与喀什地区财政局沟通申诉后,喀什地区财政局在2023年10月撤销了处罚决定。
记者联系到远度科技对接媒体人士,对方表示,“现在不是很方便接受采访我们没有回应”。远度科技在《声明》中提到,公司已正式委托律师,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伪造公章行为提出刑事报案。
远度科技也是一家做无人机的企业,股权穿透后,其第一大股东是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纵横股份上市前,远度科技的股东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曾起诉纵横股份侵犯专利。到了2021年6月,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举报纵横股份伪造质量检测报告、逃避行政处罚
5月7日,远度科技在官微发布《声明》,称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无人机,系纵横股份全资子公司),在参加喀什地区林草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采购项目招投标中,因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受到公司质疑,经查实后被取消中标资格。
内文提到,2023年5月,喀什地区财政局收到疑似时任纵横无人机新疆大区总监马福军发送的《关于撤销质疑函的声明》。经核实,该声明及其所使用的远度科技的公章均为伪造,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喀什地区财政局也向质量检测机构核实类似的《声明》,亦系伪造国有质量检测机构的公章而出具的虚假声明文件。
《声明》部分内容
《声明》提到,2023年7月10日喀什地区财政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纵横无人机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在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2023年10月26日喀什地区财政局做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次确认纵横无人机伪造质量检测报告的行为,但撤销处罚决定。
《声明》称,2023年10月28日喀什发布,纵横股份与喀什市人民政府签署纵横股份(喀什)工业无人机产业创新示范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公司表示,纵横无人机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处罚期间,违规参加重庆、绍兴、湖北等地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并中标。
其进一步提到,律师已向财政部等举报,取得《财政部政府采购举报材料接收回执》等。远度科技表示,对纵横股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伪造质量检测报告、逃避行政处罚等违法行为坚持追究并公开。
远度科技官网介绍,公司是启迪控股旗下工业无人机企业。依托启迪控股优势资源,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顶尖的工业无人机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是行业内仅有的两家累计生产销售无人机超20万架,具备芯片级无人机研发和量产能力。
进行股权关系穿透后,远度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是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后者穿透后第一大股东是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和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2.24%股份。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则是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5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远度科技官网媒体联系电话,对方表示,“现在不是很方便接受采访我们没有回应”。
纵横股份回应:行政处罚已撤销
该《声明》发布后,纵横股份股价在5月7日午盘后急跌,跌幅一度超过9%,收盘下跌5.98%。
纵横股份在国内率先发布并量产垂直起降固定翼工业无人机,成为工业无人机主流布局形式之一。2021年2月10日,纵横股份头顶着“工业无人机第一股”的头衔在科创板上市。
远度科技发布《声明》一事在无人机领域受到关注。
5月7日中午,有军工行业分析师向纵横股份董事长任斌问及此事。对于《声明》所提事项,任斌表示正在对该事件进行处理,现已对所有不实信息依法取证,将依法依规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恶意诋毁我们,编造不实信息”。
《声明》中提及纵横股份子公司伪造质量检测报告被处罚,任斌回应不实。子公司当时被处罚是因为一些外部原因导致沟通交流不畅,存在回复不及时的问题。纵横股份与喀什地区财政局沟通申诉后,喀什地区财政局最后撤销了处罚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落款是2023年10月26日,理由是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同时违法行为及危害后果轻微,当事人在上述行政处罚作出公示时,已提出新的申辩理由进行合理说明,喀什地区财政局经研究予以认可。
5月7日,记者拨通了喀什地区财政局电话,对方表示不清楚纵横股份子公司被处罚一事,此事需要联系采购办。记者拨打喀什地区财政局采购办座机电话,但截至发稿电话未获接通。
远度科技在《声明》中提到,公司已正式委托律师,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伪造公章行为提出刑事报案。
举报方股东曾起诉专利侵权,后撤诉
至于远度科技提及的时任纵横无人机新疆大区总监马福军伪造公章,纵横股份董秘李小燕称这件事也是子虚乌有,马福军曾经是纵横股份员工,后面已离职。从去年秋天到今年年初,远度科技也曾就《声明》中内容向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举报,纵横股份就这些举报内容也回了函,“早就回应了,有律师参与”。
任斌也表示,对于远度科技发布的声明,公司正在准备资料统一回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纵横股份与远度科技的股东曾发生过诉讼,时间是在前者IPO申报期间。
纵横股份于2020年6月17日、18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号(2020)鲁01民初2216-2220号诉讼案件《开庭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资料,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远度科技唯一股东)起诉大鹏无人机及纵横股份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产品,请求法院判令大鹏无人机及纵横股份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库存被诉侵权产品及专用模具,支付涉案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2000万元。2021年3月和6月,雄安远度对涉及的五个案件撤诉,纵横股份也曾就此事公告。
纵横股份上述受访人士表示,“远度公司在我司上市期间恶意诉讼,我司上市成功后主动撤诉,多年来数十次采取各种低劣手段诋毁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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